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几人吃了中饭,才分开,王琛陪着宋可儿回到她家,两人待在一起享受二人时光,到了10月6日,一大早王琛把她送上了飞机。
他开车回到武县家里,拿出一个瓷瓶,跟王建国老两口说:“爸妈,这是天府大学医学院着名的教授研制的调理身体的药,补气排毒,对身体有很大好处。里面用了人参、黄精、天山雪莲等好多珍贵药材,我也是花了大价钱才求到的,你们试试怎样,要是效果好,我再给你们买。”说完,从瓶里倒出两颗1倍聚气丹,递给王建国二老。
“你又乱花钱,我们身体挺好的。”老两口又教育王琛。
王琛真诚的说:“爸妈,你们这么些年积累的一些小病,如果不调理,就会酿成大病,这药对高血压之类的病都有很好的调理作用,我为你们花钱是应该的,你们健健康康才是最重要的。”
见儿子这么孝顺,父母也不再说什么,拿起药丸一闻,一股清香,精神感觉都一振,顿时觉得这药丸不简单,不愧是那么多名贵药材制成的,两人服下后,感觉一股热力在体内流动,暖洋洋的,出了一点汗之后,浑身舒坦,精神也好了很多。
王琛又观察了一两天,没出现什么异常,父母精神好多了,走路有劲,顿时放心了。这种1倍聚气丹,他一共炼制了12炉120颗,他留了100颗给父母,考虑到普通人吸收慢的问题,他让父母每10天吃一颗,并嘱咐他们这是根据他们体质研制的,不要给外人吃,免得出问题。
这天,他跟父母告别,要回天府了,父母叮嘱他照顾好自己,好好待宋可儿,有时间带她回来玩。离开武县,一路向江城别墅开去,在别墅里简单收拾了一下,将车停在车库,出门打车直奔机场。
回到天府家中已是下午三点了,随手使出清尘决,将整间屋子清理了一下,想到手里的聚气丹不多了,他起身开车去往仓库,准备再炼制一些出来。
到了仓库,拿出丹炉,开始炼制起来,他手里40-50年份以上成套的聚气丹药材已经没有了,30-40年份的还有6份,20-30年份的还有20份。他先炼制3倍聚气丹,炼制了3炉30颗,又炼制了4倍聚气丹3炉30颗,此时他的法力基本已经消耗的七七八八了,便停止了炼丹。
起身收拾了一下,他想去吃点东西,开车来到大学旁边的美食街,现在是晚上8半点左右,正是最热闹的时候。他把车停好,找了个街边烧烤店,此时正好有一桌人吃完,服务员在收拾桌子,他坐了下来,开始点单。点了10串脆骨,15串羊肉,一对鸡翅,5串鸡爪,一份烤茄子,一份臭豆腐和3串烤香菇,再要了3瓶冰啤酒。
等了一会,烧烤就陆续送来了,他打开啤酒,倒了一杯,喝了一大口,爽!拿起烤串,边吃边喝。此时假期刚过,大学生们已经上学了,晚上这条街基本都是座无虚席,到处都是三三两两的年轻人,喝酒聊天撸串。
王琛正吃着,突然旁边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你好,帅哥,能不能拼个桌?”
他转头一看,一对漂亮的双胞胎美女正看着他,这一对双胞胎美女身材高挑,青春靓丽,起码有94分以上,说话的是看起来稍显活泼的,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他。王琛微一愣,就回过神来,微笑着说道:“可以,请坐,我这边就一个人。”他将桌上的烤串收拢了一下,给她俩腾出地方。
“谢谢。”两姐妹轻声感谢道,坐了下来,开始商量着点单。
王琛继续慢慢吃着喝着,没有主动搭讪之类的,两个美女中,刚主动说话的那个明显活泼些,在菜单上指指点点,另一个稍显文静,但也不内向,两姐妹商量好,下了单。这时活泼美女主动搭话:“帅哥,你是学生还是老师啊?”
“哦,为什么这么问?”王琛没有正面回答,笑着说道。
少年凌天执剑,为魔,败无尽天骄,镇万古诸天!这一世,当快意恩仇,斩尽世间不平!......
我出生于一个偏远山乡。天生命劫,九年一结,为了活命。我只能拼尽一切变强!得罪了很多人,也遇到了很多奇事……......
楚国的那些年岁,如今日春来,明朝花谢;岁月偶驻,盛极一时。于他们而言,你是破日孤云,子夜辰星;是琴瑟笙歌,百简千书;亦是水面云山,山上楼台。可我的万顷江山,在这一刻轰然倒塌,化为乌有。......
林枫本来是富家小姐,长大嫁人后,夫君是一个有理想的热血青年,为实现理想离开家庭,一去不复返。林枫一个人熬到解放后,新政府帮助她组建新的家庭。夫君是一个退役军人,也是党员,在大跃进洪流中冲锋在前,终于累倒再也没有起来。儿子在学校成绩优异,给了林枫生活信心。只到儿子长大成人,随着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林枫晚年才改变命运,......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重生之学霸的回归》作者:陶格文案如果人生可以重来……因为高中不努力而从一代学霸变成一介学渣的温一阳偶然重生回到中考前,为了让自己不再后悔,这一世她决定要用功学习,回归学霸之路,先是考上了市内第一志愿高中,再是进入资优班,玩转学业与社团,横扫各大作文赛,然而当...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