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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一个人,是根本藏不住的。
人类在看到喜欢的事物时,瞳孔会放大。看到太过可爱的生物时,会自动变得激动、兴奋,会想冲上去咬一口。
会很在意很在意。
细想起来,其实在认识林曜没多久的时候,自己就情不自禁回想过她的样子,还在一个人的时候偷偷念她的名字。而且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身体就控制不住地发情了。
刚在一起的时候,自己每次过去找林曜,她一看见自己,就会冲过来抱抱,而且眼睛绝对会一闪一闪地放射出爱意的光。
真的很明显。
对所爱之人的渴求,不论如何压抑,都是止不住的。
程望雪盯着从好友那里收到的婚礼请柬,不由得联想道。
过去曾经惊讶,为什么杨承梁和一个陌生人才认识一个月的时候,就能确定爱上对方了。现在她很明白,遇到了就是会着魔般无法控制,就算自己对林曜一开始那么别扭地抵触,最后也没控制住。
所以,好朋友和他的对象在认识一年左右的时候,就办完了相对繁琐的跨国结婚手续,连复杂的婚礼都全部组织好了,可能也不算太快。
不过可惜的是,婚礼在法国举办,日期刚好在林曜预产期的后面几天,看来是去不了了。
等他们度完蜜月,再找个时间当面祝福吧。
视线回到这张设计精美的请柬上。
虽然还挺漂亮的,不过杨承梁他们的品味还是有些过于花里胡哨。如果是她和林曜的结婚请柬,她想要的风格,是这样这样……至于细节上呢,要那样那样……
“你在看什么呀?”林曜从卧室里出来,打了个哈欠,在她身边坐下。最近程望雪的交接工作慢慢变少,她每天都会监督林曜要午睡。她看了看时间,今天大概睡了半个小时,虽然还是太短,但比以前好。
“我朋友的婚礼请柬。”程望雪扬起手中的东西。
“啊,恭喜他。不好意思,因为我,你不能去参加你最好朋友的婚礼了。”
程望雪连忙摇起头,表示陪在刚生产完的恋人和新生的婴儿身旁,本来就是天经地义。
“你觉得这个请柬的风格怎么样?”她问林曜。
“蛮好看的,特别精致。就是有点太花了。”
“我也觉得!”程望雪很高兴所爱之人和自己的品味类似,兴致勃勃地讨论起来:“我认为,这里少一点装饰比较好,那里的颜色也有点乱,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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